10.营妓 Ying-chi
“营妓”(Ying-chi)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确立身份的妓女。她们是由汉武帝正式设立的。据说,汉武帝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士兵们的基本生理需求;另一方面是为提高长途跋涉的士兵们的士气,所以专门征招一批妇女随军前行。“营妓”——顾名思义就是军营里的娼妓,之所以称为营妓,只是当时(公元前100年)一个比较体面的叫法而已。
然而,也有些说法质疑她们并非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妓女。据说早在越王勾践时期就已经设立了军妓,她们大多都是阵亡士兵的遗孀。总之,这些人和后来的妓女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其中的艺妓,很受欢迎,某种程度上也相当于将士们的“红颜知己”。营妓也不同于在官方设立的妓院里面工作的人,这些更古老的机构可以追溯到公园前7世纪。
9.神殿女祭司 Temple Prostitutes
对于神殿女祭司在古希腊罗马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历来都是颇具争议的。当然,不用去争论成为女祭司是否是普遍的行为——这一点是肯定的。但关于女祭司的很多细节却有待商榷。神殿女祭司是那些服务于神殿的“神性”和虔诚的祈祷者之间的,或者更广泛地说,她们也是为“神”工作的。
但到底她们这样以宗教之名进行的交易能赚多少钱,我们不得而知。一些学者指出,她们也仅仅只是奴隶,是神殿用来赚钱的一种方式而已。另一些人则认为,女祭司在神殿以及他们所尊崇的神性方面有着更多值得我们重视的作用。而且,他们也认为,选中一个女祭司并和她发生性关系是接近神灵的一种形式。这一说法和生殖崇拜以及女神阿佛洛狄忒的传说结合起来特别受推崇。
这是较为普遍的关于神殿女祭司的想法,而在神殿的等级秩序里还有很多不同的层次。许多人都是以处女之身被送往神殿,为了神或者女神的旨意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和她们的身体。有一些说法认为在古希腊只有14岁以下的少女才能成为女祭司。虽然仍有大量反驳的证据质疑她们的作用,但不可否认,她们是神殿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8.寺庙舞女 Devadasis
寺庙舞女(devadasi),是指那些被迫卖淫的人,她们往往为印度生殖女神叶蓝玛(Yellamma)的信徒服务。当女孩们到了青春期后,她们的父母就把自己女儿的处女身卖给出价最高的那个人。一旦女孩们离开父母,就被奉献给了女神,她们就这样以叶蓝玛的名义,成为了妓女。对于她们来说,每晚失去的都一样——都是被卖给出价最高的那个人。而对于她们的父母来说,这也并不是什么坏事。他们不但不需要为嫁女儿置办嫁妆,反而可以用女儿来赚钱。
数百年来,这样的行为已经成为叶蓝玛宗教仪式中常规的一部分。即使印度已经在1988年规定了这是违法行为,但直到今天,它依然盛行着。寺庙舞女的卑贱之名所带来的影响是沉重的,即使她们决定改变这种生活方式,也永远结不了婚。一旦她们献身给女神,就已经没有了回头路。大多数寺庙舞女在年近40的时候,就会因为不再年轻,也没有足够的吸引力为女神带来荣耀而被驱逐出庙。此后,也就只能以行乞来度过余生。
7.慰安妇 Comfort Women
二战中所谓的“慰安妇”是一段黑暗而且常常被忽视的历史。最早始于1932年,日本军队开始强征妇女——大多数是韩国人——来为新设立的“慰安所”工作。妇女们有了工作,但她们不知道的是,这些慰安所其实就是日本军队的妓院。
到最后,大约有200,000名妇女被送往军队当做慰安妇。据估计,其中只有25~30%的妇女在饱受折磨中得以幸存。连11岁的小女孩每天也要被迫为50~100个来自各处的士兵服务。如果她们拒绝的话,就会遭受一连串的殴打。虽然日本政府做了口头道歉,但他们大部分都拒绝为还幸存着的慰安妇和她们的家人赔偿因战争带来的损失。截止2014年,只有55名已知的慰安妇还活着。
6.奥列特里徳 Auletrides
奥列特里德(Auletrides)是希腊妓女中的一个阶层,在社会中有着独特的地位。她们非但没有刻意回避这种身份,也不仅仅擅长床笫之欢。她们还会吹笛奏乐,能歌善舞。其中一些人还有其他的技艺,比如杂耍、击剑和杂技,给公众带来赏心悦目的表演。许多人也会在公开的场合走上街头,包括宗教仪式的庆典以及节日等。而有些说法也指出,对于儿童来说,这也是一种非常流行的娱乐活动。
奥列特里德也经常会被邀请去私人聚会,以使她们能更加“物尽其用”。此外,还会有一些类似的“表演者”,大多都是竖琴表演者。这些女孩儿偶尔也有男孩儿,经常是被一个类似于“老鸨”角色的人看管着,然后把她们介绍到私人聚会中。
5. 迦尼羯 Ganika
迦尼羯(ganika)是印度版的艺妓。这些人通常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言下之意就是常常伴随着好运和财富。身为迦尼羯,她们从不结婚,但也不会寡居,因而不用蒙受守寡的社会耻辱。在印度,寡妇被认为是不祥之人,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她们是被禁止出现在公开场合的。
印度社会把妓女分为九种,而迦尼羯是属于其中的花魁级别。除了高超的性技巧之外,这些妓女还学习了其他各种表演技艺。一旦掌握了64种技艺,就能获得“迦尼羯”的称号。
其他类妓女大多是典型的家庭主妇,为丈夫赚取额外的收入,受其控制和奴役,在主人家为其提供性服务和做家务。而迦尼羯则在宫殿里享受着荣耀,而且还有专门的诗歌称颂她们的美貌和技艺。由于她们是为贵族服务的,所以她们的权利也被国家法律所保护。当然,如果她们拒绝为某个贵族提供服务的话,也同样会被打或遭受惩罚。
4. 妓女 Zonah
妓女(Zonah)一词来源于希伯来圣经。不同于其他的女人,她并不专属于一个男人,也不需要承担为家族传宗接代的指责。Zonah通常存在于圣经的权威之外,书中也只有其中的一小部分规则能够约束这些人的行为。
其中一项具体的条款是这样的,禁止父亲把自己的女儿卖去当妓女。如果牧师的女儿成为了妓女,那么她注定要被烧死。牧师禁止与妓女结婚,但别的男人却可以。其他类的妓女则被送到异教神的寺庙。据说,以色列妇女是被禁止做qedeshab(通常意义上的庙妓)的。
3. 希泰尔 Hetaira
希泰尔(Hetaira)是雅典的一种高级妓女。当时在雅典卖淫是合法的,但这些妓女却并不能成为雅典公民,所以希泰尔还是相当于奴隶的身份。她们出生在非雅典人的家庭中。
不同于那些常常只能在封闭场所从事卖淫活动的普通妓女(porne),希泰尔经常出入于繁忙的宴会当中。她们虽然被禁止与城市公民结婚,但却可以被赎回自由身,即使这样的做法很难以被人接受。她们也永远不能摆脱身为希泰尔这样一个身份,如果被发现假装成公民,她们就会被送到法院。而一旦被判为有罪,那么她们就会回到遭受奴役的生活。此外,希泰尔也常常会成为最显赫人物的情妇。就如我们所知的阿佛洛狄忒的雕像所展示的一样,她们是那样的优雅和美丽。
2.舞姬 tawaifs
舞姬(tawaifs),就是我们所知的在18世纪到20世纪初在印度北部的那些表演艺术家。和艺妓很像,她们也是舞者和乐者。但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妓女,她们甚至是表演圈的赞助人而不是顾客。很多人都很富有,尤其是那些明智地选择主顾的人。
那些有了女儿的舞姬,会把财富都传给女儿,包括自己的职业。事实上,如果你来自于一个长期从事舞姬职业的家庭是能够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的。她们不能结婚,但是却可以和主顾拥有另一段类似于妻子的正式的亲属关系,只不过不能以妻子之名罢了。有趣的是,这些舞姬就这样一直与传统的妻子并存着,就好像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样。如果说,妻子是一种传宗接代可敬的存在的话,那么,舞姬作为能够吸引权势之人的美丽性感尤物,也不得不使人敬佩。
1.穆塔阿 Mut’ah
关于穆塔阿(mut’ah)的说法历来都比较棘手。这是伊斯兰教的一种临时性婚姻,即双方达成的一种有一定结婚时限的婚姻协议。协议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关于婚礼的所有部分也必须事先商定好,包括女方的嫁妆有多少,与男方是哪种身体接触以及这段婚姻的持续时间等。
一方面,支持者认为,这是一种能让两个人在正式确立一段完整的婚姻关系之前试试是否能生活在一起而又不违背伊斯兰教义的方式。一些合同会规定男女双方不能有身体接触,而另一些人则是在父母的注视之下发生性关系。也有一些合同规定这段婚姻只持续几个小时,过后,女方就能得到报酬。
当然,一个明显的事实是,这种方法也可以说是在打违法卖淫的擦边球。所以一些穆斯林,比如逊尼派,就坚决反对。由于存在着时间限制以及不同的报酬方式,所以年轻的男女就可以钻此漏洞,拥有无数的“另一半”而不需要背负任何宗教的负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