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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禁令是对法律和知识产权的藐视,多位专家称苹果已违法

时间:2018-12-20 17:50:57  阅读:317944+

  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等,是人类智力劳动创造性成果的重要体现。正是因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存在,才能有效保障创新者权益并激发创新活力,从而推动科技的快速进步,并给人们带来丰富多彩的生活。作为全球性的科技企业,苹果在与高通的专利战中,竟然不顾法院禁令而继续销售涉及侵权的手机产品,可以说是对法律尊严和知识产权的双重藐视。

  11月30日,中国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高通与苹果公司四家中国子公司之间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做出裁定,要求停止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涉案专利的侵权产品,涉及iPhone 6S、iPhone X等七款手机产品。对此,苹果方面回应称,将为中国iPhone用户发布一个软件更新。之后,苹果更新了操作系统软件新版本iOS 12.1.2,其中两项更新内容被认为是为了避开高通专利。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教授指出,软件专利与软件版权不同。版权保护的是独立创作,只要是独立编写的就行。但是专利保护的是软件里边的技术方案,只要涉及了相同的技术方案,也仍然是专利侵权。他同时表示,专利权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从实际情况来看,苹果应当执行,否则在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权威机关都是无法接受的。因为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一个国家的权威机关做出了裁定,如果不执行就是藐视司法。

  对于苹果拒不下架涉案手机产品的行为,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法博士林华认为已经违法了,“禁令就和行政命令一样,无论是否正确,除非是明显的不合理,否则都只能先执行,直到有机会去纠正错误的禁令为止。”他同时指出,苹果目前只能提出复议,但复议并不会影响禁令执行,除非得到法院支持,使禁令得到改变。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表示,苹果公司可以对临时禁令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应该停止执行(禁令),这可以理解为一经做出即可生效。如果禁令已经做出的话,苹果公司在中国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涉案型号手机的做法都是违法的。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突显,我国作为知识产权大国,非常重视保护知识产权,最近,国家知识产权局等38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决定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日益严格的大环境下,高通与苹果之间专利纠纷一案的裁定、执行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最新消息还显示,在上述七款禁售手机的基础上,高通正计划将范围延伸到iPhone XS、iPhone XS Max、iPhone XR三款新机,而北京、青岛等多个地方的法院也正在审理与这三款机型相关的其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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